“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人被判违反国安法案于2月9日判刑”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宣判,黎智英因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判监禁20年。
黎智英于去年12月被判两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成立。

BBC纪录片《黎智英失去自由前的最后访问》
在采访中,当记者问他是否设想过,生活在家中与身处监狱之间的差别。
黎智英回答:
「在家里,这只是安稳平静地活着。
但如果我在监狱里,我就是有意义地活着。」
在入狱前,黎智英曾被人问起:“你为什么不逃走?你是个有钱人,肯定拥有飞机和一切资源。”
他回答说:“我做不到。”
他完全可以选择抽身而退、一走了之,但他没有。
2020年6月,黎智英在被捕前接受法新社采访时所言:
「我两手空空来到香港,所得一切都归于香港之自由,如今感恩得以生命回报自由。 」
宁鸣而生,不默而死。
我想,黎智英本来是可以走的,投奔怒海,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是他选择了这条路,不仅照亮了人间,却也展示了黑暗!
